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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“优秀公务员”车祸受伤,跑医院检查“梅毒”还要求对方报销

时间:06-09 来源:体育健身 访问次数:157

江西“优秀公务员”车祸受伤,跑医院检查“梅毒”还要求对方报销

作者 | 陆火一桩简单的交通事故,引发了荒诞的一幕。2022年9月,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,两辆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相撞,双方都受了伤,并送入医院治疗。其中一辆摩托车的车主是一名女子,叫王晓燕;另一名车主,叫徐秋鸣,是赣州市上犹县税务局的一名公务员。徐秋鸣为“国家公务员”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,上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》显示:徐秋鸣在驾驶机动车转弯时,未让直行的车辆、行人先行,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,王晓燕负次要责任。徐秋鸣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事后,双方就赔偿问题打起了官司。徐秋鸣将王晓燕起诉到了法院,要求王晓燕赔偿医疗费用8000余元;王晓燕也将徐秋鸣起诉了,要求赔偿4万余元。上犹县法院进行了分别立案,并由该法院法官幸雅清分别审理。2023年4月,两起案子同时判了下来:王晓燕向徐秋鸣支付赔偿款5912元,徐秋鸣向王晓燕赔偿8432元。但在案件审理期间,王晓燕发现了一些“神奇”的事情:徐秋鸣在医院治疗时,产生了一大堆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检查费用,“他做了全套的一个体检,很多体检项目,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跟交通事故没有任何关系。简直就是讹诈。”徐秋鸣车祸住院后,进行了梅毒检查等陆火Media获取的相关资料显示,徐秋鸣在事故发生后住院期间,做了包括“类风湿因子测定”“乙型肝炎抗体测定”“丙型肝炎抗体测定”“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”等。其中,最为醒目的,还是“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”。这令王晓燕女士感到啼笑皆非:“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,检查风湿、乙肝、丙肝就算了,连性病(梅毒)也要去检查,还好意思要求我报销?”虽然这些检查费用都不高,每项只有几十块钱,但王晓燕就是觉得难以接受:“交通事故他是主要责任,他作为一个男人,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,却想着讹诈老百姓的钱,实在太过分了。”更为离谱的是,徐秋鸣要求对方报销包括“性病检查”在内的医疗费的诉求,竟然还得到了上犹县法院的支持。徐秋鸣索赔包括性病检查在内医疗费,得到法院支持。上犹县法院在判决书中称,根据徐秋鸣提交的医疗费发票,医疗费共计4519.79元,其中医保报销804.13元,剩余3711.66元;住院伙食补助费为600元,营养费为300元,护理费为1300元。上犹县人民法院判决,王晓燕向徐秋鸣支付上述费用共计5912元。对此,审理该案的上犹县法官幸雅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:“用哪种药,我们是不敢去剔的,只能是通过鉴定的方式,如果能剔就剔,剔不了,我们也没办法。人家住院过程中,自己也没办法主张用哪种药,是不是?”针对这桩案子,湖南道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勇认为,交通事故的医疗费应当是合理且有必要,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治疗检查费用,不应当由侵权人承担。“具体到本案,费用清单里的乙肝抗体抗原检测、梅毒检测、血型鉴定等,明显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,也并非交通事故引起的,判决欠缺事实及法律依据。”徐秋鸣曾多次获评“优秀公务员”陆火Media查询获悉,徐秋鸣还曾被多次评为“优秀公务员”、先进个人等。根据“上犹发布”的公开文章,徐秋鸣,原税务局风险管理分局局长,(赣州)市职业建设道德标兵,享受市“五一劳动奖章”待遇。上述文章还称,徐秋鸣撰写的税收风险管理案例、模型多次获得省市局通报表扬,获得4个省级优秀模型、案例,2个市级优秀案例。徐秀明多次被评为“优秀公务员”、先进个人等,荣立三等功2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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